根据2017年的统计结果,现将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告如下:
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含铁路、农垦)为65810元,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平均工资为67542元。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为20.83天、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天,职工的日工资按此进行折算,即:
职工日平均工资=年平均工资÷12个月÷21.75
特此公告。
哈尔滨市统计局
2018年6月7日
哈尔滨-失业保险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