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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关于申报2024年度缴费基数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5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1-02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山东省济南市
  • 生效日期: 2024-01-02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参保单位:

   按照《关于按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要求, 2024年1月需根据本单位职工2023年月平均工资进行202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操作步骤详见附件)。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封顶保底线”,在新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平均工资)公告前,将继续按上一年度公布的执行。即:“封顶保底线”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

   附件:缴费基数申报操作步骤

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月2日

   附件:缴费基数申报操作步骤.docx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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