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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医保发〔2019〕44号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全市2020年二、三档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病保险基本保费缴纳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9

  • 发文字号: 金医保发〔2019〕44号
  • 发文单位: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2019-10-11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浙江省金华市
  • 生效日期: 2019-10-1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18〕4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105号),现就全市2020年二、三档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标准通知如下:

  一、二档缴纳标准

  2020年全市二档个人缴纳标准为163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二、三档缴纳标准

  2020年全市三档个人缴纳标准为56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三、学生缴纳标准

  全市学生可按基本医疗保险二档或三档参保缴费(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及补助三份选缴保费)。

  四、大病保险基本保费缴纳标准

  2020年全市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标准为30元。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 华 市 财 政 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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