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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医保发〔2021〕37号 关于印发《金华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资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9

  • 发文字号: 金医保发〔2021〕37号
  • 发文单位: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21-12-27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浙江省金华市
  • 生效日期: 2021-12-27
  • 业务类型: 监督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障资金安全,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保资金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打击力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浙江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资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我们制定了《金华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资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1日

金华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资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docx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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