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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政办发〔2021〕109号 关于调整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7

  • 发文字号: 常政办发〔2021〕109号
  • 发文单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1-12-03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常州市
  • 生效日期: 2021-01-01
  • 业务类型: 养老金调整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为推动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市政府决定调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发20元,从2021年1月起执行,并于年底前将增发待遇补发到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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