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金管委〔2012〕9号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停止办理购建省外住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8

  • 发文字号: 金管委〔2012〕9号
  • 发文单位: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12-08-2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浙江省金华市
  • 生效日期: 2012-09-0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防范违法违规提取行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自二0一二年九月一日起停止办理购建省外住房提取公积金及偿还购建省外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业务(缴存人配偶或子女在缴存地购建住房除外)。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金华-住房公积金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金华市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