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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医保〔2022〕32号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7

  • 发文字号: 珠医保〔2022〕32号
  • 发文单位: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2-05-09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珠海市
  • 生效日期: 2022-05-09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现将《广东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附件:广东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



附件:

附件:广东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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