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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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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各处室,各分中心、管理部,义乌市公积金中心:
为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决定于2019年5月5日起,因购买、建造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予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特此通知。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7日
金华-住房公积金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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