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财经事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2019年珠海市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就调整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筹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财政补贴标准
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90元,由市、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
二、个人缴费标准
学生和未成年人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其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城乡居民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其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10元。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7日
附件:
(请以此件为准)珠医保〔2019〕30号关于调整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筹资标准的通知.doc
珠海-基本医疗保险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