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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医保〔2019〕30号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筹资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2

  • 发文字号: 珠医保〔2019〕30号
  • 发文单位: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19-06-27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珠海市
  • 生效日期: 2019-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财经事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2019年珠海市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就调整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筹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财政补贴标准

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90元,由市、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        

二、个人缴费标准

学生和未成年人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其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城乡居民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其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10元。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7日



附件:

(请以此件为准)珠医保〔2019〕30号关于调整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筹资标准的通知.doc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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