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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9社保年度珠海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待遇核定基数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4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9-08-14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广东省珠海市
  • 生效日期: 2019-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93号),广东省2018年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338元,广东省2018年省第二类片区(本市)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626元;2018年珠海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253元,2018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86元。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上述数据,确定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待遇核定基数根据新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核定(具体见附件)。

附件:2019社保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与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的社保待遇情况表.xls1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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