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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医保〔2021〕88号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2年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待遇核定基数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1

  • 发文字号: 珠医保〔2021〕88号
  • 发文单位: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1-12-07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珠海市
  • 生效日期: 2021-12-07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医保〔2020〕68号)《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2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22年1月1日起,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下同)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待遇核定基数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2020年广东省第二类片区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597元计算,即上限为19791元/月,下限为3958元/月。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核定的基数保持不变。

三、执行期间,国家、省关于缴费基数有新规定的,另行发文执行。

附件:

1.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2.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上下限一览表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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