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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人社发〔2023〕176号 常州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8

  • 发文字号: 常人社发〔2023〕176号
  • 发文单位: 常州市人社局 常州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23-12-29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常州市
  • 生效日期: 2024-01-01
  • 业务类型: 养老金调整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为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48号)、《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常政规〔2021〕4号),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至每月490元。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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