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金华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15元,每人每月提高35元。各县(市)可参照金华市区调整标准执行,也可进一步提高调整标准,具体由各县(市)政府研究确定,于2019年12月底前发放到位。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3日
金华-基本养老保险
金华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