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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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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宜兴市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2014〕94号)及《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发〔2014〕193号)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调整为2109元。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9日
无锡-生育保险
无锡市生育保险政策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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