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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医保发〔2019〕85号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市区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0

  • 发文字号: 锡医保发〔2019〕85号
  • 发文单位: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9-09-26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无锡市
  • 生效日期: 2020-01-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根据居民医保基金的实际运行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区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调整通知如下:

筹资标准中的财政补助部分,所有参保居民统一上调至每人每年620元。

筹资标准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在校学生(大学生除外)和市区户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简称学生少儿)为每人每年200元;在校大学生为每人每年150元;市区户籍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年居民为每人每年430元;市区户籍的其他居民为每人每年510元。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2020年度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自2019年10月1日起开始)。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19年9月2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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