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根据居民医保基金的实际运行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区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调整通知如下:
筹资标准中的财政补助部分,所有参保居民统一上调至每人每年620元。
筹资标准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在校学生(大学生除外)和市区户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简称学生少儿)为每人每年200元;在校大学生为每人每年150元;市区户籍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年居民为每人每年430元;市区户籍的其他居民为每人每年510元。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2020年度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自2019年10月1日起开始)。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19年9月26日
无锡-基本医疗保险
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