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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医保服务〔2020〕25号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10

  • 发文字号: 锡医保服务〔2020〕25号
  • 发文单位: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无锡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20-08-28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无锡市
  • 生效日期: 2021-01-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的推进要求,现就调整我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部分

在校学生(大学生除外)和本市户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简称学生少儿)为250元/人·年;

在校大学生为200元/人·年;

本市户籍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年居民为460元/人·年(含个人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30元/人·年);

本市户籍的其他居民为560元/人·年(含个人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30元/人·年)。

二、财政补助部分由各地按照当年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分别确定。

三、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2021年度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自2020年9月1日起启动。请各地遵照执行。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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