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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人社发〔2018〕121号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5

  • 发文字号: 柳人社发〔2018〕121号
  • 发文单位: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18-10-19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 生效日期: 2018-10-19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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