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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人社发〔2018〕131号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药费用“一站式”结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11

  • 发文字号: 柳人社发〔2018〕131号
  • 发文单位: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柳州市民政局 柳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18-11-02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 生效日期: 2018-11-02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局、民政局、扶贫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健康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优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医药费用结算服务模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药费用“一站式”结算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39号)转发给你们,请在10月底前落实到位。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柳州市民政局

柳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相关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工作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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