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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9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1-11-05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 生效日期: 2021-11-05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中心: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执行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促进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47号)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5日


相关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47号).doc

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附件表1-表10.xls http://rsj.liuzhou.gov.cn/zwgk/fdzdgknr/zcwj/shbx/202112/P020211208636458273156.xls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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