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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保〔2021〕5号 三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期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3

  • 发文字号: 三医保〔2021〕5号
  • 发文单位: 三亚市医疗保障局 三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 2021-01-06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海南省三亚市
  • 生效日期: 2021-01-06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医保局,育才生态区教科卫健局:

为充分保障广大城乡居民能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确保我市城乡居民应保尽保,根据省医疗保障局通知,结合我市2021年度征缴工作实际,现决定延长我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期,具体如下:

一、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期延长至2021年1月29日,逾期不再征缴。

二、征缴期延长期间参保人须先进行参保登记,再进行缴费。

三、完成参保登记的市民可通过扫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聚合支付码,或通过海南省农村信用社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银行等渠道自助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也可持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包括其他银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到海南农信社ATM或CRS自助终端设备缴纳。

四、征缴期延长期间各村(居)委会、社区不再设代征点,具体参保登记业务由市社保中心、各区医保局、育才生态区教科卫健局办理。

五、各区医保局、育才生态区教科卫健局应利用征缴期延长时间查漏补缺,完成特殊人员代缴工作。

六、征缴标准、对象及其他具体事项按《关于印发<三亚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医保发〔2020〕125号)执行。

 

市医保局联系人:黎道莉     联系电话:88236036

市社保中心联系人:陈名玮   联系电话:88231207

   

三亚市医疗保障局

三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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