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药品改革,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行为,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16号)要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组织《佛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指导目录》的编制工作,现将目录予以公布。
《佛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指导目录》下设《佛山市竞价药品目录》和《佛山市议价药品目录》(具体详见附件)。我市药品采购目录内容与省第三方交易平台目录一致,如省第三方交易平台上的药品目录类型出现调整,我市目录将保持联动。
佛山-基本医疗保险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