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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加阿尔兹海默病等四种门诊慢性病种、门诊特定病种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8-10-16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
  • 生效日期: 2018-10-16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人社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减轻我市参保人医疗负担,提升参保人医保待遇水平,从2019年1月1日起,将阿尔兹海默病、克罗恩病、强直性脊柱炎三个病种纳入门诊慢性病种,将普通肺结核纳入门诊特定病种,基金支付限额标准及病种准入标准详见附件。相关管理规定按《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60号)执行。

附件1:新增门特门慢病种基金支付限额标准

附件2:新增门特门慢病种准入标准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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