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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社保函〔2014〕136号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做好参保职工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费用结算衔接工作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3

  • 发文字号: 佛社保函〔2014〕136号
  • 发文单位: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14-12-23
  • 类别: 生育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
  • 生效日期: 2015-01-0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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