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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的通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5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0-06-10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
  • 生效日期: 2020-06-10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家规定,2020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我市住房公积金职工月缴存额最高不超过5184元。

  根据我市2019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6401元计算,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592元(四舍五入取整数),单位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592元(四舍五入取整数),合计为5184元。

  特此通告。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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