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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政办函〔2022〕54号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主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4

  • 发文字号: 保政办函〔2022〕54号
  • 发文单位: 保定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2022-12-30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河北省保定市
  • 生效日期: 2022-12-30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竞秀区、莲池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主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第十二次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主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doc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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