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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公积金贷款业务优化的公告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69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7-02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 生效日期: 2024-07-02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更好的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减轻缴存职工的住房压力,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就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优化如下,请广大缴存职工知晓。

1.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担保方式为房屋抵押(本房抵押或他房抵押)或预抵押时,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第四页单位协助扣款页不再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其他地市(含区外)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职工在拉萨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且担保方式为预抵押或本房抵押时,可直接向本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咨询热线可拨打:0891-6341009

                       0891-6341062

                       0891-6655589


 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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