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住房公积金提取#

阅读量:117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3-09-2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云南省昆明市
  • 生效日期: 2023-10-01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加便捷省心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结合昆明实际,对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上限金额

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昆公积金〔2022〕54号)中“市场租房月提取金额不超过月租金,每月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月每户1500元”调整为“市场租房月提取金额不超过月租金,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月每户1700元”。

二、新增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方式

符合“市场租房”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现有“按年提取”、“按季度提取”方式的基础上,新增“按月提取”方式。

符合“租赁公租房、廉租房”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现有“按半年提取”、“按季度提取”方式的基础上,新增“按月提取”方式。

三、新增二孩、三孩缴存职工家庭市场租赁自住住房支持政策

(一)政策内容

1.以“市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二孩缴存职工家庭,

月提取金额不超过月租金,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月每户1900元;

2.以“市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三孩缴存职工家庭,

月提取金额不超过月租金,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月每户2100元;

(二)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I类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3.提取承诺书(填写房屋租赁时间、提取方式及月租金);

4.申请人及其配偶租房当地无房证明(当年有效,主城五区内不需提供);

5.婚姻关系相关材料;

6.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籍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7日


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的解读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昆明-住房公积金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