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业务操作流程,方便缴存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根据《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JGJ/T474-201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19〕297号)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云南省住房公积金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决定对住房公积金归集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账户进行精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受托银行账户精简,各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收款账号信息及操作流程将发生变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通过短信将受托银行收款账号信息发送至各缴存单位经办人。各缴存单位在汇款时,须在附言或备注中注明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输入方式为英文/半角),不填写其他信息。请签订过住房公积金同行托收协议的缴存单位,于2020年12月底前到单位所属缴存管理部重新签订纸质托收协议。
二、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2020年12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除委托扣划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按月代扣还款)、住房公积金查询业务外,住房公积金其他所有业务将暂停办理(停业渠道包括柜面、网厅、微信等综合服务平台)。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参照本条执行。
三、 2021年1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启用精简后的受托银行收款账号。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通过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871-12329,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反馈。
特此通告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8日
昆明-住房公积金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