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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即将开始

#C类通知类政策##住房公积金、综合#

阅读量:113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8-0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浙江省嘉兴市
  • 生效日期: 2024-08-08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确定

(一)缴存基数的确定及计算口径

职工月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二)缴存基数及缴存额的上下限规定

1.职工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2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32809元),月缴存额上限为7874元(单位和个人各3937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2260元)。

2.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上限为32809元,下限为2260元

(三)缴存比例

1.企业和职工2024年度缴存比例为5%—12%,两者缴存比例应当一致,一个单位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2.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比例按10%—24%执行。

二、办理方式

本次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各企业统一采用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请参照本期第二篇推文:《2024年度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网上申报操作说明》

灵活就业人员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三、办理时间

本次年度调整集中办理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月15日

四、注意事项

各企业要重视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落实责任,规范操作。经测算核定的职工缴存基数在申报办理前需进行内部公示。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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