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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18年度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8-06-15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云南省昆明市
  • 生效日期: 2018-06-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的相关规定,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在岗职工工资和社保部门统计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数,现将2018年度城镇职工基本缴费基数核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缴费基数参数

2017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3515元,月平均工资为6126元。

2017年度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年平均基本养老金为29892元,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2491元。

2018年参保单位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执行标准

参保单位在职职工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2017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以2017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即:3676元/月;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017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以2017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即:18378元/月。用人单位以本单位所有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合计数作为单位缴费基数。

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标准

参保单位按参保人数(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以2017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6%缴纳单位重特病医疗统筹费,缴费标准为单位36.76元/月/人,个人每人每年1元/月/人。

核定时间

2018年度缴费基数核定时间为2018年6、7、8月的业务期(即每月的1日—18日,节假日不顺延)。自6月起(正常工作日)可到医保核定窗口拷贝现行单位缴费基数及相关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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