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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人社规字〔2018〕8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7

  • 发文字号: 穗人社规字〔2018〕8号
  • 发文单位: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18-07-15
  • 类别: 工伤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 生效日期: 2018-07-15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调整广州市工伤保险费率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6〕36号)确定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较《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穗府〔2014〕30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规定的标准提高的,仍按《若干规定》的相应标准执行至另有规定为止。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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