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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医保发〔2023〕42号 关于确定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93

  • 发文字号: 湘医保发〔2023〕42号
  • 发文单位: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 发文日期: 2023-09-01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湖南省
  • 生效日期: 2023-08-3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经研究,确定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6284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852元,下限为3770元。

    本通知从2023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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