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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2-05-2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 生效日期: 2022-05-28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各受委托银行,西安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为坚决贯彻“房住不炒”定位和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两个“支持”、一个“优化”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5万元,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85万元。

二、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面积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住房面积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缴存职工第二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面积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买住房面积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比例同上。

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三、调整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取消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倍数及缴存时间系数挂钩的计算方式。具体可贷额度根据所购住房的状况、价格、还贷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调整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5月28日起实施,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录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时间为准。

附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览表.doc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28日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解读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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