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财政金融局,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成都高新区社治保障局、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成都市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成府发〔2009〕58号)第五条规定,现就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体缴费金额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年满6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2023年度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的5个缴费档次分别为18082.80元、36167.40元、54250.20元、72334.80元、90417.60元。
二、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城乡居民,2023年度缴纳养老保险费的5个缴费档次分别为1205.52元(其中:个人缴纳1004.64元、政府补贴200.88元)、2411.16元(其中:个人缴纳2009.28元、政府补贴401.88元)、3616.68元(其中:个人缴纳3013.92元、政府补贴602.76元)、4822.32元(其中:个人缴纳4018.56元、政府补贴803.76元)、6027.84元(其中:个人缴纳5023.20元、政府补贴1004.64元)。
特此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1日
成都-基本养老保险
成都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