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成都天府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成府发〔2009〕58号)第五条规定,现就我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年满6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2018年度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的5个缴费档次分别为11841.12元、23682.24元、35523.36元、47364.48元、59205.60元。
二、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城乡居民,2018年度缴纳养老保险费的5个缴费档次分别为789.41元(其中:个人缴纳657.84元、政府补贴131.57元)、1578.82元(其中:个人缴纳1315.68元、政府补贴263.14元)、2368.22元(其中:个人缴纳1973.52元、政府补贴394.70元)、3157.63元(其中:个人缴纳2631.36元、政府补贴526.27元)、3947.04元(其中:个人缴纳3289.20元、政府补贴657.84元)。
特此通知。
成都-基本养老保险
成都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