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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申请流程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7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21-08-17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21-08-17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申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申请是指依据相关规定,向死亡、出国定居、未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享受其他养老待遇等原因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人员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个人缴费部分储存额或个人账户余额的经办业务。

【所需材料】

申请人本人办理的应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 参保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居住证、护照等)原件;

2. 法定继承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居住证、护照等)原件;

3. 法定继承人关系材料(户口簿、结婚证、亲属证明等)原件;

4. 领取其他养老待遇相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原件;

5. 享受外省市其他养老待遇证明材料(参保缴费人员)原件;

6. 《申请办理账户清算业务承诺书》(法定继承人办理)原件。

代理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 代理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居住证、护照等)原件;

2. 《委托书》原件。

【办理方式】

经办柜台现场办理。

【注意事项】

【办理时间和地点】

每个工作日均可办理。

各区社保分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以上经办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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