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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社保养〔2012〕5号 天津人社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

阅读量:100

  • 发文字号: 津社保养〔2012〕5号
  •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12-12-25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13-01-0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相关分中心:

根据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12]16号)文件精神,自 2013年 1月 1日 开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月180元调整为200元。

各分中心要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精心组织,确保待遇及时调整到位。同时,要做好宣传,以便让城乡居民及时了解到相关政策规定。


附件: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12]16号)




2012 年12 月25 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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