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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1-08-0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 生效日期: 2021-08-08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3号)精神,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区域划分为两档,主城区为2010元,新城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蔡甸区)为1800元。

二、调整后的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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