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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上浮昆明市“春城计划”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8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8-02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云南省昆明市
  • 生效日期: 2024-08-05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机关各部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加大对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的支持力度,促进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昆政办〔2024〕32号)精神,经第四届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昆明市“春城计划”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昆明市“春城计划”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昆明市“春城计划”人才属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的,不叠加享受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政策。

本通知自2024年8月5日起执行。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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