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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西安市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4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5-06-18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 生效日期: 2015-01-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西安市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2014年西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491元。按照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以下简称“四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年西安市“四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4124元,下限为2825元。

   二、2015年,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实行劳动、人事代理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可根据本人经济情况,选择2825元或4708元作为月缴费基数。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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