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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沈阳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4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9-07-01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
  • 生效日期: 2019-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全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5244元/月,按6.8%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356.59元/月,按10%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524.4元/月。


附:我市历年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标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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