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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医保发〔2020〕38号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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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沈医保发〔2020〕38号
发文单位: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06-24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发文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
生效日期:
2020-07-01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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