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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公积金管〔2016〕2号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0

  • 发文字号: 厦公积金管〔2016〕2号
  • 发文单位: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16-06-22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福建省厦门市
  • 生效日期: 2016-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就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432元;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50元。

  二、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6年6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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