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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公积金管〔2014〕2号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14年度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4

  • 发文字号: 厦公积金管〔2014〕2号
  • 发文单位: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14-06-1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福建省厦门市
  • 生效日期: 2014-07-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就调整2014年度(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2013年度的5252元调整为5586元。中央、省、外地市驻厦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单位上限由2013年度的6566元调整为6983元。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由2013年度的120元调整为132元。

三、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4年6月1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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