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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医函〔2021〕26号 南京市医保局关于规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支付部分医疗器械类、消毒类产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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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宁医函〔2021〕26号
发文单位:
南京市医保局
发文日期:
2021-04-12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发文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生效日期:
2021-04-12
业务类型:
其他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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