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鲁人社字〔2024〕64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平均工资#

阅读量:484

  • 发文字号: 鲁人社字〔2024〕64号
  • 发文单位: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 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2024-07-30
  • 类别: 个税薪酬
  • 发文地区: 山东省
  • 生效日期: 2024-07-30
  • 业务类型: 个税薪酬和税收相关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各区、市税务局:

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经测算,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8313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2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2078元,下限为4416元。

计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时,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4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文件下载:鲁人社字【2024】64号 (1).doc

         鲁人社字【2024】64号 (1).pdf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社保缴费基数

各省市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政策合集

本专题汇集全国各省市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政策

青岛-基本养老保险

青岛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青岛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

青岛-基本医疗保险

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