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厦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我市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支持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等改造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9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厦门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03-26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福建省厦门市
  • 生效日期: 2024-03-25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3〕146号)文件精神,经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支持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等改造,自2024年3月25日起执行。具体如下:

  缴存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在本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或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加装电梯或电梯更新改造的个人出资额。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厦门-住房公积金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