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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人社发〔2021〕52号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7

  • 发文字号: 深人社发〔2021〕52号
  • 发文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2021-12-22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 生效日期: 2021-12-22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
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

原文链接

政策脉络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 《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12-04 阅读量: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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