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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人社发〔2019〕9号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厅局关于做好我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9

  • 发文字号: 深人社发〔2019〕9号
  • 发文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中国民用航空深圳安全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19-02-03
  • 类别: 工伤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 生效日期: 2019-02-03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新区)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局(发展和财政局)、经济促进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服务局)、住房和建设局(城市建设局),前海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能源局 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征管,今后根据国家部署进行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中国民用航空深圳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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