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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人社发〔2018〕18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1

  • 发文字号: 辽人社发〔2018〕18号
  • 发文单位: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日期: 2018-08-16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辽宁省
  • 生效日期: 2018-09-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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